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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編:理論與實務

民法親屬編: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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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為兩編;第一編總論,主要探討民法親屬編的立法沿革(第1章),民法親屬編的修法與意義(第2章), 民法親屬編及其他相關重要法規範(第3章),民法親屬編之研究成果(第4章),以及家事事件法──民法親屬編之重要程序法規範(第5章)。第二編本論,內容主要分析民法親屬編各章的結構與實務審判情形,共有10章,分別探討民法親屬編之通則──親屬之分類與範圍(第6章),婚姻(一)──婚姻制度(第7章),婚姻(二)──婚約(第8章),婚姻(三)──結婚:有效、無效與撤銷(第9章),婚姻(四)──婚姻之普通效力與夫妻財產制(第10章),婚姻(五)──離婚(第11章),父母子女(第12章),監護制度與輔助制度(第13章),扶養(第14章),及家與親屬會議(第15章)等。

  本書主要以民法親屬編法條結構分析以及法院實務判決為主要重心,並在特定章節進行比較法分析。在本書中除了分析民法親屬編的體系與結構外,並運用司法院網站及元照等法律網,說明台灣各級法院的審判實務並呈現民法親屬編對於台灣社會中婚姻與家庭的意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惠馨


  現職
  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學歷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2011-2012)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2007-2009)
  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所長(2005-2007)
  中國法制史學會第16屆理事長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立法參與(研究計畫主持人、草案擬定召集人)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第4、5屆委員(2003-2007)
  台灣女性學學會第6屆會長(1998)
 

目錄

自序

第一編 總 論

第一章 民法親屬編的沿革及規範內容
一、前 言/3
二、台灣婚姻家庭關係相關法規範之沿革/3
三、清朝時期台灣有關婚姻家庭法規範/4
四、1895年到1945年日本統治台灣時期跟婚姻家庭有關之法規範──台灣舊慣/6
五、1945年以後,台灣開始適用1931年在大陸通過的民法親屬編/7
六、結 論/11
第二章 民法親屬編的修法與意義
一、前 言/12
二、1985年有關民法親屬編的修正內容/13
三、1996年至2015年之間歷經16次修法重點/15
四、民法親屬編在當代社會的意義/21
第三章 民法親屬編及其他重要法規範——婚姻家庭相關法規範
一、前  言/23
二、民法親屬編在當代法律體系及其變遷/23
三、當代其他牽涉婚姻與家庭的法律/27
四、結 論/38
第四章 民法親屬編之研究成果
一、前言──台灣現階段民法親屬編之教學與考試/39
二、日本統治台灣時期(1895年至1945年)民法親屬的研究與教學/40
三、1945年至1960年代台灣民法親屬編的研究及教科書出版情形/41
四、1945年之後在台灣多次出版民法親屬編相關教科書/43
五、1980年至2000年代民法親屬相關專書與教科書出版/50
六、2000年以來,台灣民事身分法新發展──加入法律社會學研究觀點/51
七、結 論/52
第五章 家事事件法——民法親屬編之重要程序法規範
一、前 言/54
二、家事事件法之立法目的──兼比較德國日本相關規定/55
三、家事事件法六編架構/55
四、家事事件的六個類型/56
五、家事事件法的重要原則/63
六、家事事件法的期待與批判/67

第二編 本 論
第六章 通則——親屬之分類與範圍
一、前 言/71
二、民法親屬編第一章通則與其他章的密切關係/71
三、親屬的分類及其沿革/72
四、民法親屬編規定親屬關係之發生/74
五、親屬關係之消滅/77
六、台灣民法親屬編所規範之親屬種類/80
七、親系、親等及輩分/83
八、比較法觀點/86
第七章 婚姻──婚姻制度
一、前 言/88
二、變遷的婚姻制度/88
三、傳統中國社會婚姻制度──以清朝為例/91
四、1930年民法親屬編有關婚姻制度設計/93
五、民法親屬編學者分析下的台灣民法婚姻制度/96
六、結 論/99
第八章 婚姻──婚約
一、前 言/101
二、民法有關婚約之規定/101
三、婚約之效力──不得強迫履行、損害賠償與贈與物返還/110
四、婚約之解消/111
五、婚約解除或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118
六、婚約贈與物的返還/122
七、婚約事件請求權之時效與程序規定/123
第九章 婚姻──結婚:有效、無效與撤銷
一、前 言/124
二、傳統中國關於結婚之規範/126
三、民法親屬編有關結婚之規定──有效、無效與可撤銷之婚姻/130
四、婚姻無效或可撤銷的效力及損害賠償問題/152
第十章 婚姻──婚姻的普通效力與夫妻財產制
一、前 言/157
二、民法親屬編有關婚姻的普通效力規定/159
三、台灣夫妻財產制度的變遷/172
四、民法親屬編有關夫妻財產制通則規定/174
五、夫妻法定財產制/177
六、夫妻約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190
七、夫妻間財產繼承關係/194
第十一章 婚姻──離婚
一、前言──離婚屬於婚姻關係消滅的一種/195
二、有關離婚法規範的變遷以及台灣社會目前離婚之狀況/196
三、民法親屬編有關離婚方式之規定/202
四、離婚之效果──夫妻彼此之間法律關係之改變/223
五、離婚夫妻與共同未成年子女間關係/227
第十二章 父母子女
一、前 言/235
二、傳統中國法律與當代民法有關父母子女關係法規範差異/236
三、父母子女關係的種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人工生殖子女/238
四、婚生子女──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子女/242
五、非婚生子女──生母受胎時,處於無婚姻狀態/250
六、養子女──透過法律規定成立的直系血親關係/259
七、人工生殖子女法律地位/275
八、法律規定父母子女關係/278
第十三章 監護制度與輔助制度
一、前 言/291
二、未成年人監護制度/292
三、未成年人監護人的監護職務/304
四、成年人的監護制度/308
五、成年輔助宣告制度/320
第十四章 扶 養
一、前 言/330
二、互負扶養義務之人/333
第十五章 家與親屬會議
一、前 言/346
二、民法親屬編規定的「家」/347
三、民法親屬會議制度與功能/354
 



  本書是我在1994年《親屬法諸問題研究》之後,出版之第二本民法親屬編研究專書。這本書的書寫歷經數年之久;尤其在2010年前後,我雖然多次提筆書寫本書,卻因為立法院民法親屬編的修改尚在持續且我尚沒有一個明確且周延書寫的具體想法,因此,多次中途放棄。
  
  2013年我獲得科技部為期三年「民法親屬編──理論與實務」研究計畫之補助。過去兩年多來,我在兩位兼任助理及多位同學協助下,開始全面且深入閱讀台灣各級法院跟民法親屬編有關之裁判資料,對於民法親屬編在台灣司法審判實務的落實情形有所掌握。

  而過去多年來,透過學術交流,我有機會與來自德國的 Coester-Waltjen教授夫婦,日本大阪大學的松川正毅教授、立命館 大學二宮周平教授、中國北京大學馬憶南教授、北京政法大學金眉教授、 海南大學葉英萍教授及北京中華女子學院但淑華老師等進行婚姻與家庭法規範學術交流;因此,對於德國、日本、中國大陸當前民法親屬編或婚姻家庭法的發展有比較法之觀察視野。
  
  另外,在政治大學頂尖大學計畫支持下,我有機會透過學術研討會與台灣親屬法相關研究學者深入的對談;跟施慧玲教授、郭書琴教授、戴瑀如教授、王曉丹教授、林昀嫺教授等的交流,讓我對於民法親屬編的研究,從法釋義學角度擴張到法社會學、法人類學等領域。
  
  《民法親屬編──理論與實務》一書共分為兩編;第一編總論,主要探討民法親屬編立法沿革(第一章),民法親屬編修法與意義(第二章),民法親屬編及其他相關重要法規範(第三章),民法親屬編之研究成果(第四章),以及家事事件法──民法親屬編之重要程序法規範(第五章)。第二編本論分析民法親屬編各章的結構與實務審判情形,總共有十章,分別探討民法親屬編之通 則──親屬之分類與範圍(第六章),婚姻──婚姻制度(第七章),婚姻──婚約(第八章),結婚──結婚:有效、無效與撤銷(第九章),婚姻──婚姻之普通效力與夫妻財產制(第十章)、婚姻──離婚(第十一章),父母子女(第十二章),監護制度與輔助制度(第十三章),扶養(第十四章),及家與親屬會議(第十五章)等。
   
  本章之書寫主要以民法親屬編法條結構分析以及法院實務判決為主要重心。本來想要進行的比較法分析以及實際案件處理分析等工作,限於篇幅與時間因素暫時放棄。我希望未來在本書出版之後,如果有機會再版,再逐漸完成上述寫作目標。
   
  本書書寫過程,最常參考之書籍是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等共同書寫之《親屬法》,以及林秀雄教授著《親屬法講義》。除此之外,陳祺炎教授、黃宗樂教授、郭振恭教授、高鳳仙法官,以及郭欽銘教授的出版著作,還有我的同事劉宏恩教授、姜世民教授的著作都是書寫本書各章節重要參考對象。
   
  在本書出版之際,我想在此向台灣各級法院負責家事審判事務法律實務工作者們致敬與致謝。本書在書寫過程中,透過司法院法學查詢資料庫系統及法源、元照等法律網資料庫,找到目前各級法院各種跟民法親屬編規定有關的實務見解、判決或裁定。在這些裁判中,可以看到台灣不同審級法官們透過法律解釋,運用民法親屬編規定,協助案件當事人進行合理裁判。另外,我也想利用本書的出版,向那些運用民法親屬編,主張個人權益的當事人致敬;不管他們的主張是否受到法院支持,他們透過司法主張自己權利的努力,讓民法親屬編規定之合理性受到檢驗並因此有機會被修改。作為一個民法親屬編研究者,我深刻感受到這個法律,透過過去二十年來不斷的修改與實踐,逐漸對於台灣社會產生導引婚姻家庭關係之重要作用。
   
  在本書出版之際,我要特別感謝陪伴我進行科技部補助之「民法親屬編──理論與實務」研究計畫兩位兼任助理:孟如與侑儒以及陳郁如博士、卉薰、婉容碩士生,在過去幾年協助進行民法親屬相關研究工作表示感謝。2013年開始執行民法親屬編研究計畫過程,給予我關於本書書寫之視野與觀點。
   
  我在過去兩年跟孟如助理一起透過網路資源,搜尋並閱讀美國加州地方法院有關未成年子女保護、成年監護相關制度之經驗以及跟侑儒助理透過網路搜尋日本各級法院跟民法親屬編有關裁判書,尤其著重日本民法親屬編有關婚姻、離婚及成年人監護制度相關裁判書閱讀過程,給予我許多研究樂趣。我在此要特別感謝政治大學日籍博士生小林貴典之協助,他對於日本家庭制度的說明,對我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做為政治大學法學院一份子,我非常感謝的同事們及政治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們;學生們課堂上認真學習與回應我的提問,讓我理解台灣現有法律與法學的不足並因此得到法學研究與教學靈感、動力及啟發。本書的出版也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的支持與協助。本書希望提供讀者認識台灣民法親屬編之理論與實務。
   
  本書的出版也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及孟如助理校稿的協助。本書希望提供讀者認識台灣民法親屬編之理論與實務。
   
  最後,我僅以本書向父親、母親及我的配偶顧忠華教授、兩個孩子致謝。父親陳廷棟律師及母親陳王秀菊女士(母親在2003年因為胃癌去世)讓我在一個幸福家庭成長;他們對於我們兄弟姊妹的愛與支持,讓我有很多創意與發揮空間。我的配偶顧忠華教授,兩個小孩對於我在學術研究投入的包容與支持,讓我可以心無旁騖進行研究與書寫工作。寫作的過程是一個跟自己的能力、時間與思考角力的過程。過程中充滿的困境與挑戰,但書寫完成後的喜悅與滿足是學術工作最好的回饋。

陳惠馨
201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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